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制定的清单,落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我单位于2017年5月4日至6月5日组织开展了钢铁、水泥行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达标情况进行了2次随机抽查工作。
一、随机抽查工作开展
共随机抽查检查企业20家。具体名单如下:
1、水泥企业16家
淄博山铝水泥有限公司、淄博崇正水泥有限公司、淄博瀚森水泥有限公司、淄博日强水泥有限公司、淄博天工建材有限公司、山东齐银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山水水泥有限公司、淄博绿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淄博昌国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第二水泥厂、淄博沣铝水泥有限公司、山东沂源沂阳水泥有限公司、山东祥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鲁中建材水泥厂有限公司、淄博宝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淄博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2、钢铁企业3家
山钢集团永锋(淄博)有限公司、淄博齐林傅山钢铁有限公司、山东北金集团有限公司
3、平板玻璃1家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
执法人员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重点对被抽查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情况情况进行了检查。经现场查验,该20家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均在国家规定的能耗限额内,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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