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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7-19访问次数: 字号:[ ]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138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区县节能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对各有关单位2016年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区县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

  2016年,各区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了各项节能目标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节能考核奖励。各区县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将年度节能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并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节能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得到实际运作,按要求分解落实了市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并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问责和考核奖励制度。二是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构建节约型产业发展体系。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把好能源消费源头关。大力调整优化服务业产业结构,实现了全市服务业稳定健康发展。加大燃煤总量控制,逐步推进重点能耗排放企业节能减排,出台《淄博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对七大高耗能行业和重点区域制定了综合治理方案,超额完成全年削减燃煤任务。三是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组织实施43个节能重点工程,工程数量比上年增长7.5%。深入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系统节能改造、节能重大装备提升、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集热系统等工程项目167个,总投资36.55亿元,实现节能量140.30万吨标准煤。组织实施绿动力提升工程。制定出台了《淄博市绿动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对全市所有燃煤设施、工艺及煤炭生产、储存、运输、消费等环节进行全面节能减排综合治理,用节能、环保倒逼手段,加快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四是夯实节能基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建筑节能扎实推进,超额完成绿色建筑推广、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建设,以及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及节能改造任务。交通运输领域节能深入开展,老路利用率、循环利用路用材料率均达到100%,不断加大新能源车辆推广力度。强化公共机构节能,将节能目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加强市县两级节能管理及监察机构建设,强化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为主要方式的节能监察。五是严格落实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2016年,淄博宏达钢铁有限公司退出507立方米高炉2座、50吨转炉2座,化解炼铁产能120万吨、炼钢产能170万吨。冶炼设备退出工作通过省钢铁行业去产能检查验收组验收。实行小火电机组滚动退出机制,建立拟退出小火电机组动态目录,对符合条件、列入淘汰计划的,加快实施关停。对于资源枯竭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不达标煤矿、节能环保不达标煤矿、机械化水平偏低煤矿等类型煤矿将逐步关闭退出。2016年共关闭退出煤矿10处,去产能293万吨,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煤炭去产能任务。六是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2016年全市备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64个,总容量169.32兆瓦。稳步发展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已完成备案光伏电站项目28个,总容量784兆瓦。支持鼓励居民利用自有房屋建设小型光伏发电项目,全年新增547户居民安装屋顶光伏发电系统,装机容量6.37兆瓦。2016年全市光伏发电量达到9707万千瓦时。风电开发进展顺利,中广核博山岳阳山风电场、淄川薛家峪风电场和华电淄博淄川昆仑风电场一期工程2016年完成发电量2.21亿千瓦时。生物质能利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淄博浩源生物质能发电二期扩建项目和淄博凯华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糠醛渣综合利用热电联产项目建成投产。七是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节能。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组织各级公共机构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并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13个部门联印发《关于2016年淄博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从工业企业、酒店商场、社区、学校等不同领域通过网站、内部刊物、宣传展板、LED显示屏等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组织绿丝带志愿者走进社区、学校开展“植物酵素”“环保手工皂”等公益推广活动,引导社会减少使用非环保消费品。

  经综合评价考核,各区县政府,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开发区均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二、重点涉能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

  2016年,重点涉能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节能工作大局,细化量化任务分工,强化措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面完成了所承担的节能工作任务,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经综合评价考核,23个重点涉能部门均完成了2016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节能工作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基础性工作,对区县和有关市直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考核结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节能工作全面开展。

  附件:1. 2016年度各区县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表

2. 2016年度重点涉能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表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77月6


附件1:

各区县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表

序号

区县

年度目标

进度

目标

能耗增量控制目标

目标责任

结构调整

重点工程

消费侧能源节约集约管理

能源结构优化

技术推广

经济政策

监督检查

市场化机制推广

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

合计

分值

10

20

10

4

4

1.5

29.5

3

3

2

3

2.5

7.5

100

1

张店区

10

20

10

4

2

1.5

28.05

2.8

3

2

3

2.5

7.5

96.35

2

淄川区

10

20

10

2.5

3.45

1.3

28

3

3

2

3

2.5

7.5

96.25

3

临淄区

10

20

10

4

4

1.3

27.4

3

3

2

3

2.5

5.5

95.7

4

博山区

10

20

10

4

3.65

1.3

26.85

3

3

2

3

2.5

5.5

94.8

5

桓台县

10

20

10

3.9

3.3

1.5

27.3

3

3

2

2.8

2.5

5.5

94.8

6

高青县

10

20

10

4

2

1.5

28

3

3

2

3

2.3

5.5

94.3

7

文昌湖区

10

20

10

3.8

3.75

1.5

26.8

3

2.8

2

2.8

2.3

5.5

94.25

8

沂源县

10

20

10

4

2

1.5

25.4

3

3

2

3

2.5

7.5

93.9

9

高新区

10

20

10

3.9

2

1.5

25.5

3

3

2

3

2.5

7.5

93.9

10

周村区

10

20

10

4

3.95

1.5

24.25

3

3

2

2.8

2.3

5.5

92.3

11

经开区

10

20

10

2.1

2.55

1.5

24.87

2

1.5

2

2.8

1.5

6.5

87.32


附件2:

重点涉能部门(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表

序号

单位

节能目标+基础管理
65分)

重点涉能工作
35分)

合计
100分)

1

市发展改革委

65

35

100

2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65

35

100

3

市教育局

65

35

100

4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5

35

100

5

市水利与渔业局

65

35

100

6

市商务局

65

35

100

7

市物价局

65

35

100

8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65

35

100

9

市质监局

65

35

100

10

市科技局

64

35

99

11

市卫生局

64

35

99

12

市国税局

64

35

99

1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3

35

98

14

市地税局

63

35

98

15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63

35

98

16

市财政局

62

35

97

17

市环保局

62

35

97

18

市交通运输局

61

35

96

19

市统计局

61

35

96

20

市妇联

61

35

96

21

市服务业办公室

60

35

95

22

市农业局

59

35

94

23

市煤炭局

59

35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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