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全文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市经信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06-30访问次数: 字号:[ ]


 

市经信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2017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

    (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经信委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调整市经信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重大事项,部署推进有关工作。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落实各科(处)室、各单位政务公开职责,强化单位、科(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围绕分管工作和社会关切,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公信力和执行力。(市经信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要求,把“五公开”纳入委公文处理、主任办公会等会议程序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通过各种途径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办公室牵头,各科处室、委属各单位配合

(三)健全完善部门决策公开制度。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公开委主任办公会议相关重大决策事项以及决策后形成的相关文件(涉密事项除外)。制定《市经信委利益相关方等列席部门有关会议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相关企业或市民代表等列席主任办公会等会议不少于5次。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动态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办公室牵头,宣传科、两化融合科等各科处室配合)

(四)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各科(处)室、单位拟制公文时,要在拟稿纸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同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未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的,办公室不予盖章发文;需提请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拟办科(处)室、单位必须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未明确的,办公室不予以办理。(各科处室、单位负责,办公室配合)

    (五)严格执行门户网站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拟通过委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发布科(处)室、单位均需按上级保密部门要求,依法依规实行信息发布登记、保密审查,未经保密登记以及审查程序的任何信息不得上网公开。(各科处室、单位负责,综合法规科配合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一)深化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承接好国家工信部、省经信委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部门审批事项,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确保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同时推进。对各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规范权力运行。(行政许可科综合法规科、干部科分别牵头,各相关科处室、单位配合)

    (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确保年内按目标任务完成抽查结果公开。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具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限的相关委属单位、有关科(处)室要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应在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7日内通过部门网站等平台严格按照“双公示”的内容和标准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依托诚信淄博信用信息系统和诚信淄博网,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综合法规科牵头,各相关科(处)室、有关单位配合)

    )推进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及时公开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委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如原文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应当在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请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机构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综合法规科负责

    )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等要素成本各项减轻企业负担的惠企政策措施,让更多企业知晓政策、享受实惠。(经济运行处牵头,各科处室、有关单位按职责负责

    )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决算信息,并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财务审计科负责

    三、强化经济和信息化领域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对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提出的重要事项或重大政策涉及我委的有关工作任务,要及时分解任务、细化责任,除涉密事项外,定期通过门户网站、工作简报等途径发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在门户网站设立“政务督查”专栏,加大对政策落实督查所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信息公开力度,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办公室负责  

    )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围绕推进工业强市建设、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等方面,及时、主动、全面发布重大产业政策,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并及时反馈采纳情况。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化解过剩产能情况。(行业发展科负责)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民爆、电力、军工等行业安全整治行动相关信息。(工业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

    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门户网站建设,按照上级要求不断丰富栏目、优化布局,更加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开展交流互动、回应社会关切,实现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及时更新相关板块内容,使企业和广大市民随时了解工业和信息化方面的政策和工作动态,努力把网站打造成为更加权威的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舆论引导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综合法规科负责

(二)进一步健全政策解读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充分利用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等多种形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委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充分发挥好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综合法规科负责)

(三)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制定《市经信委新闻发布制度》、《市经信委重大新闻发布选题会商策划制度》等工作制度,采取召开新闻策划会、参加热线访谈、发布新闻通稿、举办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强化部门新闻发布设立部门新闻发言人,确保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1次、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每年至少出席4次市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宣传科负责)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机制,完善舆情应对工作流程,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涉事科处室和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发布权威信息,公布客观事实、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必须举行新闻发布会,认真回应社会关切,不失声、不缺位。(宣传科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五)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综合法规科负责

(六)加强督导考核力度。按市政府工作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处)室绩效考核体系,分值不低于4%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干部科负责)制定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并依照上级政务公开评价指标,对各科处室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调度通报,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整体业务水平。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各科处室、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市经信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请各牵头或责任科处室于2017年12月10日之前将落实情况、制度文件以及证明材料市经信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