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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

发布日期:2012-11-2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28365365bet字号:[ ]


  “十二五”时期是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推动淄川老工业区转型发展的攻坚时期,也是深入推进节能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十二五”节能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和《淄博市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等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与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倒逼机制;坚持落实责任、加强法制、完善政策有机结合,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节能技术进步、加强节能管理相结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主导、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节能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1.推进节能与加快发展相结合。通过强化节能,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带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实现经济结构优化,改善经济增长质量;通过加快发展,发掘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经济效益,增强节能实力,为节能工作深入开展提供物质支持。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单位 GDP能耗过高的问题,使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达到节能优先、效率为本的目的。

  2.总量控制与存量优化相结合。通过能耗总量控制,引导各级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费总量。同时,对存量产能加快改造提升,实现经济存量优化,促进节能降耗。对增量要严格市场准入,从源头控制高耗能企业、高耗能建筑和低效设备产品的发展。

  3.技术节能与结构节能相结合。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强化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的支撑作用,提高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构建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规模化、主导产业优势化、产业布局合理、企业集聚集约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4.政府推动与市场驱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推动节能的基础性作用,政府通过政策导向和统筹指导,营造有利于节能降耗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企业自觉节能机制,推动全社会节能。

  5.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既要抓好重点用能领域、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实现重点突破,又要运用多种手段和方式,普及节能理念,号召公众参与,实现全社会节能。

  三、节能目标

  建立与发展低碳经济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服务体系,能源消费结构明显改善,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到2015年,万元GDP能耗达到1.7302吨标准煤,比2005年的2.79吨标准煤降低37.98%左右,比2010年的2.11吨标准煤降低18%。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21%以上。全区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00万吨标准煤左右。

  四、节能工作重点

  “十二五”期间,全区节能工作以转方式调结构契机,紧紧围绕结构节能、系统节能、重点领域节能、市场化节能和依法节能,重点实施“655”节能行动计划,即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农业、商贸”六大领域节能,组织实施“节能科技增效工程、节能环保产业倍增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工程、节能管理数字化工程、节能人才工程”等五大节能工程,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学校、医院、社区、机关”等五大节能低碳行动,促进节能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抓好六大领域节能

  1.强化工业节能

  工业是我区能耗的重点领域,抓好工业领域中重点耗能行业的节能工作,特别是抓好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工作,是实现我区节能目标的重中之重。大力发展低能耗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实现单位能耗降低;推广节能低碳技术,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高耗低效设备,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到 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18%以上,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80%以上的主要产品能耗达到或优于国内先进水平,60%以上的主要产品能耗达到或优于国际先进水平,主要耗能设备(窑炉、锅炉、变压器、电动机、中央空调等)达到国家I级能效水平。

  (1)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大力实施新兴产业倍增工程,加快培植壮大新材料、精细化工、新医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设备、电子信息、汽车及机电装备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到2015年,新兴产业占工业比重达到50%以上,在全市、全省、全国同类产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以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力为核心,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发展技术先进、具有区域特色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鼓励和支持研发可再生能源装备,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发电机组、地源热泵、太阳能光热利用、风能利用等新能源装备及配套产业。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重点发展新能源电动汽车及其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发展水污染防治技术及成套设备,发展固体废弃物处理关键技术及成套设备,开发生产医疗固体废物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技术和设备。加快对工业固体废弃物收集、分选、预处理及焚烧技术与设备的开发。

  (2)改造提升传统工业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根据资源配置和环境容量条件,坚持发挥优势、突出重点、有保有压、提升水平,加快推进化工、建材、冶金及金属加工、纺织、轻工等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努力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产业竞争力。

  建材冶金工业。控制总量,改造提升,淘汰落后,重点发展节能、环保型高档建材产品,促进水泥、建筑卫生陶瓷、无机非金属材料和新型建材等行业发展。水泥,重点提升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应用水平,鼓励发展优化预分解窑高效节能熟料烧成系统、大型原材料均化及高效节能粉磨系统、在线控制技术装备系统等,对现有大中型回转窑、磨机、烘干机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墙体材料,积极研发功能建筑墙体材料,重点发展具有安全、耐久、节能、环保、防火、防水等特点的新型墙体材料,以及节能环保的优质绝热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密封材料。建筑陶瓷,按照《淄博市中心城区南部区域淄川片区产业优化升级工作实施意见》,加大对建陶企业的治理力度,从2012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建陶企业数量减少30%至50%,不断压缩生产规模,使“三砖”产量从目前的3.6亿平方米压缩到 2亿平方米以下。对保留下来的企业重点在改造提升上下功夫,重点发展高档建筑陶瓷,推广辊道窑技术及余热回收综合利用技术;改善燃料结构,全部淘汰燃煤窑炉,普及具有先进节能技术,以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为主的工业窑炉,实现二氧化硫零排放。推广资源低消耗,高效率高质量,自动化程度高的成型设备;工业窑炉余热利用达到95%。工业废水全部循环利用;废泥、废瓷、废石膏、废匣钵全部再利用。冶金工业。鼓励钢铁、铁合金行业对富余煤气、余热余压、固体废弃物、废水的回收及综合利用。到2015年,全区钢铁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0%左右。耐火材料,重点研究开发高科技耐火材料、高附加值材料、功能性新材料,加大调整力度,提高产业集中度,淘汰燃煤型倒焰窑耐火材料制品生产线,推动传统耐火材料向高端耐火材料的转化。到 2015年,耐火材料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5%左右。

  纺织服装工业。优化产品结构,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的纺织产品,推广自动化、数字化、高效化、信息化纺织工艺技术和装备,缩短工艺流程,提高效率。重点推广空调、空压机节电技术和高、中温废水、废气余热回收利用技术,棉、毛纺织行业重点推广紧密纺、喷气纺、嵌入式纺纱等新型纺纱技术,丰富纱线品种,提高纱线品质。大力推广无PVA上浆、可降解环保浆料预湿上浆等新型上浆工艺技术和羊毛羊绒低温染色技术及新型小浴比高效节能染色技术;染整行业重点推广生物酶退浆、冷轧堆前处理等高效短流程前处理工艺技术和涂料连续轧染、冷轧堆染色、泡沫整理技术等少水无水印染加工技术。到2015年,纺织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0%左右,纱布等主要产品单耗降低12%左右,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90%以上。

  机械制造工业。立足基础优势,发挥地域特色,坚持主机与配套零部件发展相结合原则,打造规模效应突出、带动性强的整机成套产品,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主机成套产品、传统配套产品和船舶配套产品等四大领域产品,积极构建技术自主化、设备成套化、制造集约化、服务网络化体系,积极发展机械产品再制造产业。实现大型铸、锻件专业化生产,对现有大型低效老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铸造领域推广冲天炉余热利用节能技术,中频感应炉谐波治理技术,发展精密铸造,减少加工余量。锻造行业推广应用锻造加热炉节能技术、高效电液锤使用技术、锻造生产线计算机辅助生产技术,推广锻后余热淬火或余热退火工艺。热处理领域推广降低热处理炉热损技术,余热综合利用和热处理炉计算机控制技术。焊接、切割领域推广应用IGBT逆变点焊机、逆变电源弧焊变压器及激光焊接技术、等离子切割技术和激光切割技术。机加工领域鼓励大型老旧设备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变频、无功补偿等节能技术,提高数控机床使用比例。汽车及零部件领域推广轻量化铝合金制造技术。到2015年,机械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0%左右,节能型技术、工艺和装备采用率达到70%以上。

  医药化工工业。化学工业,以大型化工企业为龙头,重点发展精深加工及精细化工产品,培育产业集群,加快发展通用树脂材料、超细纳米微粉材料、新型无机材料、水处理剂等产品,重点发展环保型塑料助剂、橡胶助剂、阻燃剂、抗氧化剂等产品,加强开发其他精细化学品。医药工业,以骨干企业为龙头,做强做精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做大做强医药制剂、医疗器械、制药设备、药用包装材料优势产业,重点加快发展新型医药制剂、生物制药、中药及天然药物、高端医疗仪器设备、新型药用包装材料等新兴产业,新医药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做大做强“制药及医药中间体产业、医疗器械及制药设备、药用包装材料”三大优势产业集群。积极采用酶法等生物技术在原料药生产工艺中的应用。鼓励应用信息技术、新型节能技术改造制药、药用包装等产业的生产工艺。重点加快发展以头孢类3—4代、氯化亚砜、蒽醌、药械一体化、焦油粗苯和锆盐为核心系列产品的六大产业链。到2015年,医药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0%左右,主要产品单耗降低10%左右。

  电力工业。鼓励“以大代小”、“上大压小”,推广应用煤炭清洁利用技术,鼓励采用节油点火、燃烧精确控制、烟气深度余热利用等锅炉节能技术,大力改造在运火电机组,提高机组发电效率。鼓励钢铁、化工、水泥等行业利用余热余压并网发电。优化电源结构。继续做好电力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区域,优先规划建设以采暖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加强电网建设,优化电网结构,积极引进外电,简化电压等级,降低电网损耗,提高电网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优化无功配置,减少线路损耗和综合损耗,加强需求侧管理,通过政策价格杠杆,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到2015年,电力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9%左右。

  2.加强建筑节能

  切实加强新建建筑在规划引导、设计审查、现场监管、竣工验收、房屋销售许可等各个环节的节能监管,实现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部门的闭合管理,形成有效、统一、协调的联动机制。严格执行节能设计审查制度、节能信息公示制度、节能备案审查制度、节能检测评审制度,确保新建民用建筑和新建公共建筑分别达到节能65%、50%的标准。积极开展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因地制宜、开拓创新,研究制定我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政策措施,探索在资金筹措、产品准入、工程监管、奖惩约束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搞好既有建筑调查摸底,科学编制年度改造计划,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积极推动供热降耗、用户节费、社会节能和建筑品质的提升。加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管,建立能耗监测平台,降低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水平。大力推进太阳能光热、光伏和地源热泵技术在建筑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建筑示范试点建设,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城市示范项目。切实做好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使用实心粘土砖工程的查处力度,加快建制镇规划区和农村“禁实”步伐。

  3.抓好交通运输节能

  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优化运输组织方式和运力结构,健全完善能源消耗统计指标体系,改善交通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过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使用高效、节能、环保车辆,加快淘汰和改造老旧车辆步伐;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推广清洁燃料汽车,为交通运输转方式、调结构创造良好条件;通过抓好重点工程和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推进工程建设节能工作;完善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环评制度,在工程建设中加大粉煤灰、煤矸石、矿渣等工业废料的应用力度,积极做好旧沥青和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循环利用。积极发展低碳、循环和新能源经济,推广汽车甩挂运输和新能源汽车。

  4.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完善政策法规,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分级管理、职责明晰、运转协调的节能组织体系和节能长效机制;开展公共机构能源统计和能源审计,实行能源消耗监测,依法对高能耗部门和单位进行用能指导和监管;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高耗能设备改造和淘汰工程,有序淘汰和更换高耗能设备,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支持使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大力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培养工作人员良好的节能意识和节能习惯;加强日常节能管理,推广低成本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过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打造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工程和示范工程;开展机关节能低碳行动,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考核,“十二五”末,力争实现公共机构节能15%。

  5.推进农业和农村节能

  按照“植物生产、动物转化、微生物还原”的循环经济理念,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合理布局农业生产,调整优化农林牧渔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型农业、绿色农业和标准化农业,最大限度地利用农业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农业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集中推广一批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和技术,重点抓好一批生态农业示镇、村;推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节能,积极推进农业耕作制度改革,大力推广免耕或少耕等保护性耕作,实施各种类型的秸秆还田、节水保墒、保温防寒、生态间作等节约高效的耕作制度;大力发展节油、节电、节煤的农业机械技术及装备,加快更新淘汰高耗能农业机械和装备,推广应用复式联合作业农业机械,提高农业机械作业质量,减少作业环节和次数,降低农业机械单位能耗;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切实降低农业面源污染。以节肥、节药、节水、节能为突破口,推广应用节约型农业技术,大力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普查,加强重点区域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积极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建立和完善污染减排体系,切实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6.抓好商贸与居民生活节能

  加强商贸与民用节能管理。建立完善商贸与民用节能管理制度,加强商业企业、酒店宾馆能耗统计和管理,制定实施商业企业、酒店宾馆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全民节能知识普及机制,夯实商业与民用节能的工作基础。实施居民社区节能低碳行动,加强居民生活节能潜力和途径分析,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创建节能示范社区。在商用场所大力推广高效空调、电梯、冷藏设备、照明灯具等节能产品。推广楼宇能源管理系统,实现对室内照明和温度的节能控制。引导商场销售节能型商品,宾馆酒店应用节能燃气灶具,逐步减少一次性用品。落实节能产品惠民补贴政策,引导居民使用节能灯具等高效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服务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商场和酒店开展重点用能设施的节能改造。到2015年,商业企业万元营业额能耗降低10%以上。

  (二)实施五大节能工程

  1.节能科技增效工程

  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提高科技对节能的贡献率。鼓励 和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攻克节能减排关键技术。做好节能技术的征集和推广工作,制定并公布年度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推广目录,加快推进节能产品认证,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推行产品“领跑者”能效标准、能效标识等市场化节能管理机制。支持钢铁、有色、电力、建材、医药化工、煤炭、轻工、纺织、机械等10大行业的节能技术产业化,推广应用先进低碳节能技术。到2015年,通过实施节能科技增效工程,实现节能20万吨标准煤。围绕工业锅炉(炉窑)改造、换热技术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输配电系统应用、既有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等方面开展新一轮节能技术改造计划,进一步提高纺织、建材、陶瓷、冶金、机械等传统产业的技术标准和工艺装备水平。抓好通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改造,引导企业积极淘汰电动机、锅炉等8类10种落后机电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围绕提高重点装备和工艺的技术水平,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每年重点扶持和实施8个节能项目。到2015年,通过实施新一轮节能改造计划,实现节能40万吨标准煤。

  2.节能环保产业倍增工程

  抓住新能源利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机遇,加大技术研发和产品推广力度,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风电装备配套、核电装备及配套材料四大产业,环保材料与药剂、空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四大环保治理产品及装备,支持罗村镇无机非金属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双杨镇医药化工产业聚集区和淄川经济开发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聚集区发展壮大。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区规模以上新能源及节能环保装备企业销售收入突破80亿元。到2015年,通过实施节能环保产业倍增工程,实现节能50万吨标准煤。

  3.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工程

  制定《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节能服务公司、鼓励我区企业依托自身优势组建节能服务公司等模式,培育骨干节能服务企业。积极搭建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平台,定期组织合同能源管理供需见面会,促进合同能源管理为主体的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支持重点耗能领域和行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到2015年底,初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逐步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重要方式之一。以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为契机,推动节能诊断、监测、审计、评估等第三方节能专业机构发展。完善合同能耗管理实施机制,规范节能服务市场,促进全区节能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4.节能管理数字化工程

  加快全区节能信息系统建设,制定加强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意见,完善扶持政策,促进企业能源管理控制中心建设。采用能源数据融合技术、动态平衡分析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突出企业、行业和政府三个层次,加快建设能耗数据采集分析、节能信息发布和协同自动化办公“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信息平台,促进节能与信息化有效融合。完善平台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区、镇(街道、开发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基础数据库,加强能耗监测分析,提升预测预警能力,定期发布企业、行业先进能效数据,增强区、镇(街道、开发区)节能管理和执法机构办公自动化水平,提高节能工作效率,强化信息共享,为深入开展节能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5.节能人才工程

  围绕政府节能监管、企业能源管理、节能中介服务等方面,造就一支专业化、高水平、人员相对稳定的节能人才队伍,为推动节能工作长效开展奠定基础。大力实施企业能源管理师制度,完善能源管理师资格管理和培训制度,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到2015年,实现至少260名企业能源管理师持证上岗;依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节能中介服务单位,建立完善节能专家库,为政府节能管理、能效评价等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将节能人才培养纳入国民教育序列,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节能相关专业,培养能源管理、节能技能型人才。

  (三)开展五大节能低碳行动

  1.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

  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局牵头负责,突出抓好86家重点用能企业,组织开展节能低碳行动。鼓励企业完善促进节能低碳生产的工作机制,构建全员参与的节能低碳企业文化,将节能低碳融入生产和管理每一个环节,创建一批节能低碳标兵企业,引导企业积极承担低碳发展责任;开展创建能源管理控制中心活动,在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建设能源控制中心项目;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监测,按照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通则》要求搞好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引导重点用能企业逐步建立高效运转、持续改进、节能成效明显的能源管理体系;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查找能源利用薄弱环节,挖掘节能潜力,编制实施节能规划;深入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扩大能效对标行业范围,完善对标工具,加强能效标杆企业建设,及时公布行业标杆,开展“比赶超”节能竞赛;完善量化否决性考核指标,落实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低碳目标责任。到2015年,全区86户重点用能企业累计实现节能量100万吨标准煤。

  2.学校节能低碳行动

  区教体局牵头负责,在全区教育系统和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节能低碳学校行动,强化师生员工的节能低碳环保意识。重点选树一批节能低碳行动示范学校,从学校发展、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的实际出发,对节能、节水、环保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建立健全节能环保制度,做好学校发展和校园建设规划,加强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及日常工作、学习、生活运行过程中的节能环保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标准,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粒粮食、每一张纸,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加强节能环保知识教育,在学校教育教学中充实丰富节能、低碳、环保教育内容,将节能、节水、节地、节粮、节材等教育内容,以灵活多样的形式,纳入学校课堂教学,真正落实节能环保进学校、进课堂。组织开展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学校主题教育活动和学生社会宣传活动。实施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普创新、环境保护、循环经济、节约能源创意教育,采取各种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教育和宣传形式,引导学生树立节能环保观念,关注生活中的节约方式,学习和寻找节能的窍门和方法,熟悉要求、宣传群众、教育自己。开展节能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开发和建设一批满足广大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参加节能环保社会实践活动需要的基地,方便学生开展以节能环保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深化节能环保意识、掌握相关技能、养成节能环保习惯。组织学生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活动,开展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和科技竞赛。结合农村义务教育试行免费教科书制度,探索推广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工作。编写适合中小学宣传节能环保教育的挂图和光盘,免费发放到中小学校。利用各种方式,在广大师生中开展节能、低碳、环保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3.医院节能低碳行动

  区卫生局牵头负责,在全区卫生系统和各级各类医院中深入开展节能低碳医院行动,强化医护人员的节能低碳意识,建设节能低碳型医院、卫生院。突出抓好区直各医疗单位和各镇(办)、开发区卫生院节能低碳行动的示范带动,区直各医疗单位和各镇(办)、开发区卫生院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项目设计中,鼓励采用高于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材料、用能系统及其相应的施工工艺和技术。以减少能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为重点,提高锅炉、变压器、压缩机、风机、泵类等用能设备的用能效率。采用太阳能、地源热泵、光电转换、绿色照明等技术,提升改造区直各医疗单位和各镇(办)、开发区卫生院现有电、水系统;鼓励和支持区直各医疗单位和各镇(办)、开发区卫生院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采用高效节能的绿色照明灯具、LED灯更换区直各医疗单位和各镇(办)、开发区卫生院低效照明灯具,采用高效节能设备改造提升中央空调系统,逐步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加强用水设备的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建立能源管理责任和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水、电、油、办公用品的节能工作措施,完善区直各医疗单位和各镇(办)、开发区卫生院节能管理体系。加强节能宣传教育,普及节能科技知识,逐步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

  4.社区节能低碳行动

  区妇联牵头负责,深化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在全区广大社区和家庭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家园创建”活动。搭建节能减排社区宣传平台,遵照“政府倡导、社区宣传、家庭倡议、全民参与”的目标要求,利用社区、街道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张贴节能减排标语、口号、条幅等,大力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倡导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弘扬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突出抓好10个社区节能低碳行动的示范带动,在社区组织居民开展资源节约志愿活动,成立家庭生活节能减排专家讲师团及绿色家庭主妇节能减排经验宣讲团,深入社区、家庭,交流节能减排经验,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指导公众建立健康文明、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编发家庭节能减排宣传手册、家庭低碳生活小档案,拍摄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公益广告片,通过广大家庭喜闻乐见、热心参与的才艺比赛、知识问答、手工展示等形式,倡导广大社区居民践行“家庭低碳计划十五件事”,重塑家庭生活消费新模式。加强节能环保示范社区建设,从社区发展、改造及日常运行管理的实际出发,对节能环保工作进行统筹规划,以项目运作方式改善社区节能减排综合环境状况。将节能环保的理念贯穿到社区管理服务工作中,在社区设立节约资源光荣榜、浪费资源行为曝光栏(台)等,积极发挥居民监督作用,创造富有社区特色的家庭及社区节能减排模式。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示范社区和先进单位创评活动,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使社区居民自觉选择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低代价的低碳生活方式,营造“人人参与节能、个个争当典型”的良好社会氛围。

  5.机关节能低碳行动

  区经信局牵头负责,在全区各级公共机构深入开展节能低碳行动,区直机关要在节能低碳行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健全节能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能源消费计量和统计制度,建立健全能源消费审计制度,进一步完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设备制度;扎实抓好公共机构建筑节能,加强公务车节能管理,认真落实日常节能措施,抓好空调、照明、电梯系统节能,进一步落实办公设备节能,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切实降低能耗。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倡导“节能低碳生活”,营造公共机构节能的與论氛围。

  五、保障措施

  “十二五”是我区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实现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节能任务非常艰巨。为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必须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整合各方面资源,凝聚全社会力量,加快推进节能工作。

  (一)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

  正确处理发展与节能的关系,把节能作为转方式调结构、推动老工业城市内涵发展、加快新的转型升级的重要着力点。坚决摒弃重增长轻节能、重外延轻内涵的片面发展观念,树立以节能求发展,以发展促节能,实现经济发展和节能降耗双赢。在政策制定、区域布局、项目建设等方面,强化节能意识,将节能贯穿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的全过程。通过节能促进三次产业结构调整,限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鼓励发展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推动传统产业升级,优化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降低单位能耗,改善能源消费结构,培育低碳节约的生产模式,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严格考核奖惩

  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节能考核方法,健全政府、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定期公告各级政府、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健全考核结果运用制度,严格落实节能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一票否决制度和“四不一奖”等规定,切实加大考核问责的力度。完善节能奖励制度,每年表彰奖励一批节能先进典型,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三)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严格执行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项目会审制度,严格执行《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实施新增高耗能项目等量替代制度,从源头遏制“两高”行业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落实区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新增能源消费总量预告预警制度和其他相关的制度,通过实施区域能耗总量控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深入贯彻宣传国家、省、市节能和新能源产品、管理、方法、技术标准,加大标准执行力度。按照有序用电、节约用电、高效用电的原则,落实用电方案。从严控制高能耗单位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坚决停止不符合产业政策、违规建设和淘汰类企业的用电。加强自备电厂监管,杜绝孤网运行,对热效率和热比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

  (四)深化节能政策措施

  健全财税价格政策。加大公共财政的节能投入,确保节能专项资金预算额度逐年增加,支持节能项目、节能标准、节能执法、节能监测、节能宣传、节能统计、节能考核、节能审查,促进节能技术与产品的推广,加大对节能示范试点、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的支持力度。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完善基于节能效益评价的“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实施节能和新能源应用项目。落实国家节能惠民产品政策,逐步扩大节能产品推广应用补贴范围,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细化措施,认真落实节能服务产业、节能项目、节能环保设备购置使用等税收减免政策。认真执行国家能源资源税赋政策。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按照国家、省、市加价目录及标准,扩大实施范围,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对超过国家和省、市能耗限额的产品与用能单位,依法执行惩罚性能源价格。根据国家、省、市部署,探索推行耗能大户用电阶梯价格政策。认真落实新能源、余热发电上网价格政策和电价补贴政策。完善投融资政策。开展节能金融产品创新示范,拓宽用能单位节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根据节能融资需求特点,简化手续,优先为节能项目提供信贷、保理、票据等融资支持,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适当降低担保门槛、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增加授信额度等措施,满足其金融服务需求。多渠道筹措资金,引导国有资本、外资、民间资本进入节能和新能源应用领域。提高信贷审核标准,从严控制高耗能行业的信贷投入。

  (五)完善节能市场机制

  认真落实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政策措施,优化市场环境,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建立节能服务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提高准入门槛,实施节能服务行业信用评价公示制度,严格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省制定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评价标准,健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机制,规范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发展壮大一批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培育一批专业化、特色化的节能服务咨询机构。加强节能产品认证。组织我区特色节能产品积极开展节能产品认证,对通过节能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充分发挥节能产品引导作用,培育节能装备产业集群。积极落实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政策。定期公布政府节能产品采购补充清单,实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加强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情况的监督检查。鼓励开展节能自愿协议,扩大实施范围,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对实施节能自愿协议,取得积极节能成效的企业给予扶持。支持清洁发展机制,积极凝炼申报碳减排交易项目。探索建立节能量交易制度,制定相关标准,搭建交易平台,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

  (六)加快节能科技进步

  加大节能技术研发投入,实现节能研发资金逐年增加。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以用能单位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围绕重大关键共性节能技术,开展研发攻关,开发先进节能技术和高效节能设备。定期公布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推广目录,加快节能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引导用能单位和金融机构投资方向,促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加快淘汰落后步伐。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淘汰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改善产品结构,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产业竞争力。

  (七)强化节能监察执法

  认真贯彻落实《节能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清洁生产促进条例》、《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完善重点用能单位监管、高耗能行业节能区域(企业)限批制度等配套政策。严格执行《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完善能耗限额、节能技术和管理等地方标准体系。围绕工业、建筑、交通和新能源开发等领域,制订一批节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提高节能市场准入门槛。加强节能监察机制建设,巩固区和镇(街道、开发区)两级联动机制,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完善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建立节能监察与帮促服务相结合的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节能监察工作长效机制。集中开展项目能评、淘汰落后、能效标识、限额标准、节电等专项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加强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按照快速反应、及时诊断的要求,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节能执法效能。

  (八)加大节能宣传引导

  深入宣传节能工作,解读节能法规政策,普及节能知识,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建立节能志愿者服务队伍,定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倡导先进节能理念,弘扬节能环保社会风尚。深入推进节约型城市建设,开展 “五创建”活动,即创建节约型机关、节约型企业、节约型学校、节约型家庭、节约型村庄。组织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提倡每周少开一天车、每月节约一度电、减少电梯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使节能成为全社会每个人的自觉行为,营造“节能减排,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探索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消费者付费制度,明确生产商、销售商和消费者在产品生产、销售、消费过程中的节能责任和义务。

  (九)加强节能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一把手责任,将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主管部门全力抓、相关部门重点抓的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节能主管部门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部门配合,健全联动机制,强化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节能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做好节能技术推广、宣传培训、信息发布、标准制定、执法检查和行业统计等工作,开展节能基础课题和政策研究,为政府节能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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